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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己最近寫不出個鳥,所以就拿好文來殿殿檔囉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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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有對一個人的忐忑不安、捉摸不定,都來自對他的〝崇拜及迷戀〞。

那並不叫做喜歡,你只是想盡辦法想要抓住他。


當你可以做到自信但不自傲,認識一個人時。

管他多有才華,多帥,多美,多有錢等等。

你都只把他當成一個〝新認識的普通人〞。


不預設立場,把他人跟自己放在平等的位置。

然後,去認識了解他。


談喜歡不喜歡一個人之前,請去了解他。

可以欣賞一個人,但不要去崇拜一個人。

欣賞可以發現每個人的可愛優點。

崇拜只會迷失你自己,因為你已經將自己〝矮化〞了。


你有沒有問過你身旁的一些情侶朋友,他是怎麼追到他女朋友的?

有沒有聽過一種答案。

〝我沒什麼追耶,就自然而然就在一起了。〞


我告訴你,這才是真正喜歡的本質。

一個真正了解自己要什麼的人,絕對不會去選擇一個讓自己感到不安的對象。


喜歡是我跟你什麼都能聊,相處愉快。


喜歡是我發現我越聊越喜歡你,所以我想更了解你。

喜歡是我想到你,我就心頭暖暖,很開心

喜歡是我發現你不開心,我就會想讓你開心,但是我不求什麼。

喜歡是我看著你,你看著我,不發一語,我們彼此看見對方心中的笑容。


心與心的貼近,才是喜歡的本質。


崇拜是我好想跟你說話,但是我不知道說什麼,怕看到你有不好的反應。

崇拜是我覺得你跟我忽近忽遠,讓我忐忑不安,整個心跟著你的反應跑。

崇拜是我越想盡辦法跟你縮短距離,可是感覺你離的我好像越來越遠。

崇拜是我感覺你永遠吃我死死,站在我的頭上。


崇拜是我越想抓住你,你卻漸漸遠走高飛。


心與心永遠沒辦法貼近,只會越來越遠。


你真的懂得自己要的是什麼嗎?



做出真正擁有自信的自己,才是快樂的根本。

你的一切喜怒哀樂,源自自己。

不要讓人左右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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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機車蔚的腳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